潍坊市赴澳门就业人员逗留签注办理指南及所需

潍坊 更新于:2025-05-01 01:11
  • 遗忘68391335

    潍坊市赴澳门就业人员办理逗留签注的指南及所需材料如下:
    ### 办理指南:
    1. "准备材料":在前往澳门就业前,需要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材料。
    2. "在线预约":部分地区的出入境管理局可能要求在线预约办理时间。
    3. "提交申请":携带所有材料到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
    4. "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等待出入境管理局的审核。
    5. "领取签注":审核通过后,前往出入境管理局领取逗留签注。
    6. "前往澳门":在签注有效期内,持签注前往澳门就业。
    ### 所需材料:
    1. "有效护照":护照需在有效期内。
    2. "身份证":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就业证明":由澳门雇主出具的就业证明,包括雇佣合同、营业执照等。
    5. "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规格符合要求。
    6. "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7. "其他材料": - 如果是首次申请,可能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 如果有其他特殊原因,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步骤:
    - "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局":直接咨询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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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2838012038211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蓝底,彩色)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经济财政司(授权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再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的,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授权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在澳就业期间,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确认内地居民在澳就业身份证明”。

      7.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8.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的,还须提交商务部“备案登记表”或者《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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