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积金提取攻略,满足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条件详解

潍坊 更新于:2025-07-15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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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公积金提取攻略——满足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条件详解
    一、什么是公积金?
    公积金是指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一种长期储蓄性住房基金,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职工在缴纳公积金期间,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潍坊公积金提取条件
    1. 建造自住住房
    (1)申请人须为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申请人及配偶在潍坊市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及配偶已签订《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4)申请人及配偶已支付房屋首付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2. 翻建自住住房
    (1)申请人须为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申请人及配偶在潍坊市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及配偶已签订《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4)申请人及配偶已支付房屋翻建费用,翻建费用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潍坊公积金提取流程
    1. 准备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明材料。
    (5)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首付款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
    (7)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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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傲骨梅85681432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

      一、提取条件

      经规划、国土等部门批准在集体土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仅限被批准以本人或配偶名义在集体土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提示:职工及其配偶有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申请办理该类型提取业务。

      二、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建造、翻建住房支出。建造、翻建一次和一年内多次建造、翻建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三、提取材料

      1.县级以上国土、规划或建设部门批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2.《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被批准翻建自住住房审批材料,

      3.建造、翻建费用的发票

      4.本人身份证。提示: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

      5.本人银行账户(一类借记卡或存折):

      配偶提取的另需

      (1)购房人和本人身份证

      (2)结婚证或户口簿

      联系电话:0536-12329 053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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